★免费辟谷★———大成耕读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
微信登录

微信扫一扫,快速登录

查看: 672|回复: 3

夏俊峰妻子领到丈夫骨灰 儿子哭泣念父

[复制链接]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6-2-9 23:44
  • 签到天数: 598 天

    [LV.9]辟谷大学II

    发表于 2013-9-26 20:50:0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  O423S`@8LXG$TWYHM]P8P.jpg 9月26日九点多,张晶从沈阳东陵殡仪馆取走夏俊峰的骨灰。 YD64HKIQ$)HTV7G~C63_3]W.jpg 一路上,张晶泪流不止。一出骨灰寄存处,坐在凳子上,张晶陷入短暂的昏迷,醒过来大放悲声。张晶一度哭休克,不得不休息一会。

    简介:2009.5.16沈阳小贩夏俊峰在出摊后就被沈阳城管带至城管局。双方发生冲突,夏持刀猛刺指2死1伤。9月25日沈阳中院发布消息:经最高法核准,夏俊峰今被执行死刑。

    9月25日,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夏俊峰被依法执行死刑。然而,搅动舆论场的“小贩刺死城管案”远没有结束,反而引来更为激烈的争论。

    小贩夏俊峰被执行死刑,因其弱势群体的身份标签,和身后留下的孤儿寡母,给不少人带来一种悲情,我们试着去分析悲情和争论中存在的问题。

    首先,舆论中的强弱相对。夏俊峰是小贩,是舆论关注的弱势群体,城管却是执法中的强势群体。然而,太多的人只关注了强弱交锋,却放逐了交锋起因。城市小摊贩究竟要不要管理?城市小摊贩要不要遵守法律、规章、制度?似乎在争论中这是不需要回应的话题。

    其次,情感中的生离死别。夏俊峰为人夫,为人父,是家里的顶梁柱,有一个聪明爱画的孩子。夏俊峰的死,是一个家庭的悲剧。然而,太多人的只关注了一个家庭的悲剧,却放逐了另外两个家庭的离别。城管也有家庭,被刺死的两位城管,他们的家属和孩子,难道不值得同情?难道不值得人们去关心?似乎在争论中也是不需要关注的话题。

    最后,法律中的孰是孰非。夏俊峰案事发2009年5月,到如今,案件已历时4年之久,如果不是事实清楚,证据充分,最高人民法院也不会轻率作出死刑的判决。国有国法,该不该有法必依?似乎争论中也是不需要考虑的话题。

    在现代文明社会,任何人都不能以剥夺他人生命来发泄自己的情绪,夏俊峰刺死两名执法城管、重伤一人,最终他也被依法执行死刑,这彰显的是法律的公平公正。故意杀人者理应面对刑罚,暴力不值得提倡,更不应给予掌声。作为现代公民,我们不该让同情去代替理性思考,更不应该被情绪左右而失去客观的分析和判断。我们更应该去思考这案子背后折射出的社会管理、暴戾之气等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问题。

    城管是否有存在价值,当然有值得讨论的地方。但可以推定的是,一刀切取消城管,并不是所有深受无序经营摊贩之扰的市民所期望的。这就有值得深思的地方,究竟是什么引起了“城管”与“摊贩”交恶的众怒?城管粗鲁执法是其一,但媒体不报城管依法管理只报恃强凌弱信息是不是其一?一些憎恶管理制度的观点幻化成对抗公权的“公义”是不是其一?

    通过夏俊峰案,我们看到媒体对推动社会进步、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反思不那么多,看到的却是在煽情炒作夏俊峰案,丝毫不顾及此案中那些死者的家属及孩子的悲痛之情,有的还试图违背社会基本价值观去塑造暴力“英雄”,这似乎有悖于媒体的理性、客观和公正态度。

    殊不知,出于同情心泛滥而宽容罪行,并以此占据道德制高点为暴力犯罪辩护,只能助长更多极端情绪的爆发,形成更大负面的“示范效应”,从而让更多公众的生命安全蒙受无妄之灾。我们的媒体,切莫成为推动社会“暴戾”的帮凶,而应秉承公平公正的角度去报道社会热点,以客观和理性去推动社会文明和进步。  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4-8-30 10:15
  • 签到天数: 190 天

    [LV.7]辟谷中学III

    发表于 2013-9-28 09:05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    为什么有城管的地方,就容易有悲剧的发生
    回复

    使用道具 举报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6-2-9 23:44
  • 签到天数: 598 天

    [LV.9]辟谷大学II
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3-9-30 19:43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    是呀,这就说明的执法队伍的素质要加强提高的,不能再让悲剧上演了,这明显是执法者为规范法在前的案例。
    回复

    使用道具 举报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5-6-4 10:48
  • 签到天数: 96 天

    [LV.6]辟谷中学II

    发表于 2013-9-30 20:36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    世上没有 绝对对与错  有因必有果   
    回复

    使用道具 举报

  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 微信登录

    本版积分规则

    关闭

    站长推荐上一条 /1 下一条

    https://www.52bigu.com/thread-460693-1-1.html

    辟谷 | 西安大成耕读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© 2012-2015 www.52bigu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

    手机版|小黑屋|★免费辟谷★———大成耕读
  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13227768663将免费辟谷进行到底。。。

    陕ICP备20008113号

  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